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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房产过户,预告登记避免“钱房两空”
来源: | 发布时间:2023-09-20 | 【关闭】

  ·如何在购买二手房时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呢? 

  花大价钱买的房子,过户登记前却因卖方原因一房二卖、抵押、查封等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过户手续,购房款也难追回,该如何解决?为了保障购房者的权益,可以到乌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预告登记,以规避房产买卖中“钱房两空”的风险。 

  ·什么是“二手房预告登记”? 

  简单来说,在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后,在未支付全款等原因的情况下,导致暂时无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买卖双方可先行办理转移预告登记,预告登记期间卖方未经过预告权利人书面同意,因处分该不动产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应当不予受理。待符合转移登记条件后再办理预告登记转本登记,既可以避免“一房二卖”,保护购房者权益,也可以确保购房者支付尾款,保障卖房者房款安全。 

  ·预告登记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二十一条 【预告登记】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如何办理二手房预告登记?需要的申请材料有哪些? 

  办理预告登记需要权利人及义务人共同到登记中心,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登记中心提供) 

  (2)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原件 

  (3)不动产买卖合同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登记中心提供) 

  (5)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 

  (6)其他必要材料 

  ·办理预告登记如何收费? 

  根据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预告登记免收取登记费。 

  

 

                                 乌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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