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基本草原划定工作顺利通过自治区验收,经自治区验收组核定我市划定基本草原面积为11.37万亩,占全市草原总面积的8.58%,其中:海勃湾区2.37万亩、海南区9万亩。同时,划定基本草原储备区2.21万亩,均在海南区。
本次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在自治区统一安排部署下,我市印发了《乌海市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将海勃湾区、海南区列入此次划定工作范围。
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是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实现草原分区管控的重要举措。我市为首次划定基本草原,在工作中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资源利用底线,通过集中培训、会商研判、实地核查、专家论证等措施,确保了划定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实现了应划尽划、应调尽调,既确定了重要草原生态功能区的保护范围,也保障了各区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局将坚持科学规划、保护优先、重点建设、合理利用、严格管理的原则,始终把保护基本草原作为首要任务,把落实分区管控作为基本手段,科学规划利用工作,确保划定后的基本草原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