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土地复垦条例》要求,乌海市自然资源局委托乌海市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对乌海中能东方红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闭坑工程进行了验收,现将验收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6日(10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乌海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
联系人及电话:王 军 0473—6992027
附件:乌海中能东方红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闭坑)验收意见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