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乌海市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3月15日对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呼珠不沁希勒石灰石区块《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呼珠不沁希勒石灰石区块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已通过审查,同意执行,现予公告。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