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上午,乌海市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中心林业和草原科的种苗工作人员去内蒙古美城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开展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档案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工作人员现场查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正(副)本,确保有证生产经营、证不过期。同时检查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档案,主要包括:生产经营记录、苗木购销合同、种苗自检情况等,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档案》(LY/T2289-2014)林业行业标准资料,同时要求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企业要按行业标准要求及时、规范归档。
通过检查,发现种苗生产经营企业建档存在档案内容不完整、不规范等问题。主要原因是企业认识不到位,出现了存在缺少生产经营记录、缺少苗木购销合同等原始记录、自检记录不填写等问题,对此,种苗工作人员对种苗生产经营企业提出意见和建议,规范种苗生产经营管理工作,逐步健全档案管理体制。(撰稿人:李俊梅)
(图片:工作人员正在解读《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档案》(LY/T228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