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区林草种苗质量抽检工作的通知》(内林草办函[2023]287号)文件要求,根据我市实际情况,4月27-28日上午,乌海市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中心林业和草原事业科种苗工作组对乌海市海勃湾区一处重点国营苗圃和1处面积较大的有限公司苗圃开展2023年度林木种苗质量抽检工作。
种苗工作人员抽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内蒙古自治区林木种子条例》、《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等,检测依据《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内蒙古自治区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等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按照苗木的综合控制条件、地径、苗高、苗龄四项指标进行了检测抽检工作,此次种苗质量抽检共计6个苗批,主要抽检树种有:云杉、樟子松、卫矛、紫叶稠李、太阳李、海棠树。
通过开展此项工作,进一步加强了林木种苗生产、流通、使用过程的质量监管工作。
李俊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