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市自然资源局委托乌海市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中心组织对包银高铁乌海段临时用地等13个土地复垦方案开展评审工作。现将拟同意通过专家评审的13个包银高铁临乌海段时用地工程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公示,欢迎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2月28日(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乌海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王 军 0473—6992027
附件:13个包银高铁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通过评审名单
2023年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