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规划是党的十九大确定的改革任务,是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2019年12月,市政府印发《乌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启动了《乌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在充分调研和前期专题研究的基础上,编制单位完成了规划初步方案,我局向市委书记专题会、市政府常务会、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委进行了专题汇报,目前已完成了规划成果的编制工作。
《总体规划》是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城市转型,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目标的关键举措;是保障重大战略实施、推动全面振兴的重要手段;是建立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实现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乌海市全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和指导各类建设的行动纲领。
《总体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为导向,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综合分析国土空间本底条件,明确乌海市国土空间战略和主要目标。规划范围包括乌海市全部国土空间,总面积1669平方公里,规划期限为2021年-2035年,远期展望至2050年。
《总体规划》衔接乌海市“十四五”规划,确定乌海市“一基地一节点两区”的发展定位。即国家新型能源和化工基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节点城市、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内蒙古对中东欧能源经贸合作的先行区。科学推动国土空间保护和开发利用,优化国土空间资源配置,将乌海建设成“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的创新之城、生态之城、宜居之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