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乌海市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5月19日对乌海市洪哲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矿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乌海市洪哲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矿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已通过审查,同意执行,现予公告。
附件:《乌海市洪哲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表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