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3月25日,我单位与乌达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联合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及乌达区森林公安在乌达左岸附近发现有个人饲养的野生保护动物:一只鸵鸟、一只猕猴、十六只石鸡等。
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积极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意义,从我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现在做起,牢固树立尊重生命、热爱自然的道德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