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城乡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2〕266 号)、《关于持续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城乡地价相关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2〕99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自然资源评估评价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3〕76 号)文件的规定,乌海市自然资源局海勃湾区分局委托第三方公司编制了2023年海勃湾区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成果。现将成果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25日,对该成果内容有修改意见的请于2023年3月25日前以书面方式送达乌海市自然资源局海勃湾分局(联系人:李桂美,联系电话:15734731789),或者将书面修改意见扫描发送到82315562@qq.com邮箱。公示结束后,我分局将报请内蒙古自然资源厅审查验收该成果,做为土地出让、抵押等涉及土地价格方面的参考依据。
附件:乌海市海勃湾区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报告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