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林长制工作全面推行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建立并逐步完善责任体系和工作制度,组织区林长制各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办事处抓细抓实林长制各项工作,初步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压紧压实责任体系。按照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完成党政同责的区、镇、村三级林长制责任体系建设,明确划分各级林长责任区域,乡镇级以上均已设立林长制办公室。目前,全区共设林长31 名,其中,区级林长2名、镇级林长10名、村级林长19名。今年以来,更新了全区三级林长责任区域清单,涵盖汇总了镇级以上林长姓名、职务、监督电话、责任区域等信息。以村级林长、网格员为主体,对森林草原资源等实行“网格化”管理。
二、落实各项工作制度。落实配套制度,全面组织开展林长巡查。建立海南区森林草原湿地资源清单和林业草原重点工作清单,落实《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用于区级以下网格员巡查。
三、贯彻旗县级林长会议精神。贯彻落实2022 年度区林长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部署要求,对照上一年度全区推行林长制工作短板和不足,认真改进,科学谋划全年工作,推进各级林长工作“有名有实”。
四、加强林长制工作部署和信息宣传。
利用多媒体融合、多平台传播,宣传深化林长制改革新举措和新成效,以及基层林长在履职尽责中的好案例和好故事,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发布区级林长制工作简报1期,各级共设立林长制公示牌8个。
下一步,乌海市林业和草原局海南分局和各镇(街道)以林长制为抓手,持续做好破坏林草湿地巡查、监管,持续加大违法使用林地、毁林、毁草开垦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切实发挥好林长制办公室职能,认真守护全区林草湿地资源,努力确保全区森林草原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乌海市海南区林长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