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已于2021年7月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验收,现将成果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29日至2022年8月12日,对该成果内容有修改意见的请于2022年8月11日前以书面方式送达乌海市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和耕地保护科(联系人:张燕,联系电话:6992017),或者将将修改意见发送到68473713@qq.com邮箱。公示结束后,我局将报请市人民政府公布该成果,做为土地出让、抵押等涉及土地价格方面的参考依据。
附件:乌海市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主要数据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