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乌海市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重点区域防火戒严令》等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对涉林草生产经营者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火主体责任。2024年1月12日市林业和草原建设服务中心与15家有关单位签订了《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