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乌海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工作部署,不断健全我市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有效落实矿山企业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进一步完善全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基金建立、提取、使用管理相应制度的建立。我局牵头草拟了《乌海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2年3月25日,组织三区相关矿山企业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与企业家面对面沟通、零距离交流,逐条对管理办法进行讨论,工作人员对企业提出疑问进行了逐一答复,会后将矿山企业提出的建议进行汇总,并表示将会根据企业提出的建议,结合我市实际继续完善管理办法相关条款。
此次座谈会在有效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政企联动沟通的同时,也对我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基金管理办法后期的执行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