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农牧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内国土资发[2015]138号)、《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专项督查和论证审核准备工作的通知》(内国土资字[2016]92号)、《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论证审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国土资字[2016]199号)及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安排部署,经乌海市、区两级国土资源部门及农业部门的共同努力,按要求完成了乌海市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各项工作,并将核实举证成果上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农牧业厅论证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