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起草国土、林草、规划等自然资源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关工作。负责信访工作。
指导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指导协调全市执法督察和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指导全市自然资源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根据授权委托,对全市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情况开展督察,拟定乌海市自然资源督查相关政策制度,配合国家、自治区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开展工作。
科长:王利芳
联系方式:0473-6992079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