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乌海市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8月26日—2020年10月30日对矿山企业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公示期间无异议,7家矿山企业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已通过审查,同意执行,现予公告。(详见附件)
2020年11月11日
附件:同意执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企业名单。
1、乌海市万源露天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2、内蒙古源通长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3、内蒙古德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三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4、乌海市天誉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5、乌海市天裕工贸有限公司煤矿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6、海勃湾区千里山阿拉坦图磁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7、内蒙古广远集团宝成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