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登记,现继承申请人为高桂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公告期为60个工作日,将于2024年03月27日起至2024年06月21日止,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申请人高桂芳口述与被继承人王国利共生育一个女儿,女儿为:王雪哲。现予公告,公告期为60个工作日,将于 2024年03月27日起至2024年06月21日止,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递交地址:海南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473-6158399
拟登记不动产权利情况:
原权利人:高桂芳、王国利
不动产坐落:乌海市海南区拉僧仲街道20街坊巴彦乌素东街8号海电住宅小区15号楼1单元301室
房屋所有权证号:乌房权C字第Cg009336号
不动产面积:90.92;
用途:住宅。
乌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海南分中心
2024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