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登记,现继承申请人为郝素媛,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公告期为60天,将于 2020年05月28日起至2020年07月28日止,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申请人郝素媛口述被继承人马仲斌共生育一个子女,马茜。现予公告,公告期为60天,将于 2020年05月28日起至2020年07月28日止,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递交地址:海南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473-6158399
拟登记不动产权利情况:
原权利人:马仲斌、 郝素媛;
不动产证号:商品房买卖合同
不动产坐落:乌海市海南区卓子山街海电路世纪小区11号楼1单元401室
不动产面积:106.50㎡;
用途:住宅。
乌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海南分中心
2020年0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