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全区园林草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2〕400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自然资源评估评价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3〕76号)相关要求,做好乌达区园地、林地定级和园林草地基准地价评估工作,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等规定,乌海市自然资源局乌达分局拟定于2023年12月12日举行乌达区园地、林地定级和园林草地基准地价评估项目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办单位:乌海市自然资源局乌达分局
二、听证会时间:2023年12月12日上午9:30举行(会议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三、听证会地点:乌海市自然资源局乌达分局(会议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四、听证会内容:乌达区园地、林地定级和园林草地基准地价评估项目成果
五、听证会参加人员
相关职能部门代表、用地单位代表、熟悉园林草及农用地地价情况及关心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申请参加听证。
六、听证会须知
(一)申请人应熟悉基准地价相关情况,关注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我局将根据申请情况,在听证会前确定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代理人,发放《参加乌达区园地、林地定级和园林草地基准地价评估成果听证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二)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乌海市自然资源局乌达分局拟定的乌达区园地、林地定级和园林草地基准地价评估项目成果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四)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五)经批准后的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六)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七)听证会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2月11日
(八)听证会报名资料提交地点:乌海市自然资源局乌达分局113室
(九)听证会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秦璐,0473-6983005
特此公告。
乌海市自然资源局乌达分局
2023年11月10日
附件: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doc
2.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