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保持基准地价的现势性,落实基准地价定期更新和公布制度,乌海市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已经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验收通过。根据《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乌海市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乌海政办发〔2024〕31号)要求,于发布之日起执行,《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乌海市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的
通告》(2022年第3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1.《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乌海市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乌海政办发〔2024〕31号)
2.乌海市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图件
乌海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