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局属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地理市场秩序,促进地理信息行业健康快速发展,加强我市测绘资质日常监督管理,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结合实际,制定《乌海市测绘行业监督管理投诉工作制度》,现随文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1年10月9日
乌海市测绘行业监督管理投诉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测绘行业监督管理及服务水平,健全测绘投诉渠道和处理工作机制,确保投诉处理工作公正合法、规范统一、廉洁高效,特制定本制度。
一、投诉内容
(一)服务态度问题。工作人员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事项,态度恶劣、言语粗暴、刁难群众等问题。
(二)服务标准规范问题。工作人员未依规办事,工作流程不规范,存在错误不予更正,歧视或拒绝接收综合测绘成果、超时办结业务等问题。
(三)违反党纪政纪问题。工作人员存在怠政懒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腐败等问题。
(四)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人员管理、业务流程、业务办理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垄断、瓜分市场问题。工作人员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割据垄断市场等问题。
(六)反映从事测绘的中介服务机构有关情况,或提出相关投诉请求等。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测绘成果质量问题。对中介机构提供的综合测绘成果质量提出异议,包括成果资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测绘成果各项质量指标的符合性和准确性等问题。包括不动产权籍测绘涉及面积计算、分摊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不动产登记结果、地籍图、测绘结果等存在错误不予更正等问题。
2、不符合相应的资质标准,有超越资质许可的范围及作业限额从事测绘活动的行为。
3、以其他测绘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的行为。
4、有涂改、转让、转借《测绘资质证书》的行为。
5、有将承接的测绘项目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行为。
6、涉及测绘单位信用情况。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投诉渠道
(一)反映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问题的,可向市区政务服务管理部门、拨乌海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或通过12345微博、人民网地方留言板等方式进行投诉。
(二)反映工作不规范问题的,可拨打乌海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通过12345微博、人民网地方留言板等,或直接向市自然资源局及各分局进行投诉。
(三)反映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可拨打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12388向市区两级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也可向市自然资源局及各分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四)反映测绘中介服务机构有关问题的,可拨打乌海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通过12345微博、人民网地方留言板等。或直接向市自然资源局及各分局投诉。
(五)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的,可向市区政务服务部门、市区信访主管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及各分局、各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
(六)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投诉请求的,可向市区信访主管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及各分局进行投诉。
三、投诉办理
投诉处理程序主要包括受理、调查、交办和答复四个部分。单位接到投诉后,属于本部门处理范围的,应依法依规按照工作流程妥善办理,及时向投诉人反馈办理结果。不属于本部门处理范围的,应明确告知投诉人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问题。无论是独立开展调查还是交办的,都要在5个工作日内形成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确需延长期限的,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投诉人延期的理由),并将调查情况及时反馈给投诉人。
四、工作保障
对涉及我局的建议和投诉应确保渠道畅通,工作人员应认真听取查看企业、群众的诉求、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记录。局测绘科将对投诉处理实施情况定期总结通报,确保各负责处理工作的单位和部门及时完成相关处理工作。
乌海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