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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来源: | 发布时间:2023-12-18 | 【关闭】

  按照市委、市依法治市办相关工作要求,乌海市自然资源局认真梳理总结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完善法治工作机制。加强局党组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会议听取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并安排部署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并印发了《乌海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了年度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 

  (二)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重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局党组中心组组织开展学习研讨5次;采取中心组集中学、以会代训、专题讲座、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局党组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2次,机关党委组织各党组织专题学习4次。 

  (三)严格落实局党组机关集体学法及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学法清单,举办年度专题法治讲座,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为主要内容,邀请市委党校高娃老师,围绕依法行政、法治建设工作进行重点讲述,有效提升了全系统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围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组织开展全系统法治专题培训1次。 

  二、规范行政服务,提升自然资源服务水平 

  (四)梳理优化审批流程,持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主动思考谋划,积极主动作为,对新建项目办理自然资源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再梳理、再优化。涉及土地、规划、林草和矿权等内容,按照项目办理过程分为选址和用地报批阶段、土地供应和用地许可阶段、工程规划许可和验收阶段、矿业权登记4部分共35项,包括事项名称、依据、要件、是否收费、承诺时限、审批部门及业务咨询电话、受理地址等内容,制定了流程图,取消部分审批环节,下放了部分审批事项,缩短了审批时限。对2023年312个重点项目规划用地手续办理实行“领办、盯办、追办”,在手续办理程序上再优化、办理时限上再缩减、服务水平上再提高。 

  (五)抓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提高便民服务效率。启动不动产登记平台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增加了一证一码扫码看图、不动产登记信息综合查询功能、日志管理功能、地籍图可视化查询服务平台及移动端建设,实现了数据整合汇交,完善监管登记业务预警升级,完成对数据加密及安全防护,开发接口实现与市大数据局、一件事服务平台的对接,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水平和共享应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通过升级政银合作,打破业务壁垒,先后与中行、农行、建行完成了同行、跨行“带押过户”转移登记业务。今年为低碳园区重点企业办理“交地即交证”2宗,交房即交证首次登记涉及户数3165户、完成转移登记1692户。与2023年、2024年预计可交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对接,建立了交房即交证项目台账,同时抄送住建、城建档案馆、人防办等相关部门,共同调度,用实实在在的便民利企举措,为办事人员带来高效便捷的办事体验。 

  三、强化法治意识,严格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清理工作。一是按照《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对市人民政府和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存量政策文件进行清理排查,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有6件,废止2件。今年制定文件过程中,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程序,审查送审稿6件。二是按照《关于做好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集中清理工作提示函的通知》有关要求,对制定过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文件开展自查排查,经审查,暂未发现涉及违反公平竞争的情况。2023年增量审查报送稿1件,已出具审查结论。 

  (七)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按时制定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时开展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今年我局起草的《乌海市森林草原防火规划(2023—2025年)》,已按照要求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 

  (八)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法治建设的支撑作用。涉及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审查,组织法律顾问提出法律意见。 

  四、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九)加强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加大对涉及自然资源重点行业领域的执法力度。一是持续抓好打击非法盗采工作。今年,海南执法大队联合海南区公安局、巴音陶亥镇政府组成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执法检查小组,对渡口雀儿沟、二贵沟、红柳沟、四道泉、低碳园区等地的矿产资源安全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截至11月,海南执法大队已出动打非人员1274人次。二是持续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2021年我局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乌海市公安局 乌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自然资源系统执法联动协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公发〔2021〕78号),2023年6月7日又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乌海市自然资源局 乌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乌海市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海自然资发〔2023〕172号),通过案件会商、建立处罚共享平台等手段,衔接各部门职责,共享案件线索,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打击非法盗采合力,切实保护好矿产资源安全。三是做好案件查处工作。2023年截至目前,全市共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127起,其中土地类案件97起、矿产类案件11起、林草类案件19起,已收缴罚没款2078万元。 

  (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三项制度”,研究制定印发《乌海市自然资源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监督管理,严格推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工作,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按程序办案,严格履行办案调查、取证、听证和决定等程序,提高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率,维护依法行政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五、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十一)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发挥行政调解积极作用,按照“应调尽调,有错必纠”的原则,在行政复议、诉讼、裁决中,坚持调解优先,积极释法说理,推动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今年收到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要求提供复议答复书4份,我局按期提供了《关于摩尔沟煤炭有限公司不服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复议答复书》《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和《山河国际项目行政复议答复书》27号和28号。压实“谁行政、谁负责”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制度,领导出庭率100%。 

  (十二)做好信访矛盾纠纷化解稳控工作。制定印发了《关于成立全国“两会”期间信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出台了《乌海市自然资源局信访代办工作方案》《乌海市自然资源局领导干部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期间接访工作方案》《乌海市自然资源局集中治理重复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方案》,切实做好重点人员信访矛盾纠纷化解稳控工作。“两会”期间,每日及时向市信访联席办和自然资源厅报告信访维稳情况,按月制定了市局领导到市信访大厅接访安排表,完成了各节日和重大会议期间的维稳工作,没有发生重大责任问题。 

  (十三)推进普法依法治理。一是制定印发《2023年自然资源系统守法普法工作计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好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普法工作任务。制定印发《乌海市自然资源局“法润乌海法护自然”普法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共分为4个主题普法宣传周,在10月20日至11月20日期间组织开展了主题普法集中宣传活动。二是突出抓好法治宣传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组织开展第54个“世界地球日”宣传活动、6.25“土地日”宣传活动、林长制宣传活动、全国防灾减灾宣传活动、世界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宣传活动、8.29“测绘日”宣传活动等大型宣传活动,全系统职工走上街头、乡村、湿地、学校、机关、企业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根据有关要求还开展了反养老诈骗、反集资诈骗、反有组织犯罪、信访工作条例、档案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共发放各类宣传品、宣传资料7000余份。三是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培训活动,组织职工参加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举办的《信访工作条例》培训和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举办的《湿地管理法》培训。组织各分局积极开展执法、防火减灾等方面各类培训活动6次。 

  六、存在的问题 

  (一)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合同的审查管理认识不到位,对制度的宣传、贯彻、执行不到位。 

  (二)法制审核工作需进一步规范,涉及需要法制审核的案件数量多、审核人员较少,法制审核人员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三)法治宣传方面方式方法单一,宣传广度不够。 

  七、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党对全面法治政府的集中统一领导,对标对表党中央要求,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相关部署,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全面落实。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在今后的工作中,广纳人才,吸收人才,培养人才,不拘一格使用人才,发挥人才在法治建设工作中的作用。以自然资源常用法律法规为重点,举办一期普法主题答题竞赛,邀请相关科室、局、企业代表等参加比赛,进一步提升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 

  (三)建立长效机制。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八五”普法工作、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工作计划等作为提升法治建设水平的重要抓手,树立依法决策的理念,推动法治建设全面发展。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合同审查管理等方面的内部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相关工作,加强学习宣传。 

  (四)严格督促检查。进一步提升督查指导力度,以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市、信访工作落实、市域治理平台12345工作、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等方面为重点内容,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压紧压实责任。加强“互联网+监管”建设,不断完善法治监督力度,完善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建设,在全局形成合力,统筹安排,在贯彻落实上矫正偏差,在发展实践中纠正提高。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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