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盘活低效用地,释放发展活力,让每一寸土地发挥最大效益,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土地要素保障。让沉睡的土地资源活起来、用起来、动起来,真正发挥好土地要素的保障作用。”市自然资源局通过梳理历年来批而未供土地,紧密结合自治区下发数据,认真摸排,对所涉及的用地已经上图入库,形成“一张底图”。同时,采取周调度、通报等督办方式,按照《乌海市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大起底消化处置实施方案》督促三区尽快完成,具体措施:一是采取弹性出让方式供地;二是申请撤销用地批准文件或核减用地面积;三是采取划拨供地;全面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消化处置。
我市2022年批而未供消化任务93.33公顷。截止11月25日,已消化批而未供土地84.5995公顷,完成年度任务91%。三区具体情况:海勃湾区2022年消化任务30.94公顷,已消化批而未供土地8.974公顷,正在履行挂牌程序的3个项目(面积105.4809公顷)涉及批而未供土地57公顷,12月中旬履行供地手续后将完成消化任务213%;海南区2022年消化任务39.31公顷(包括低碳产业园区0.0256公顷),已消化批而未供土地52.1287公顷,正在履行挂牌程序19.0614公顷,12月中旬履行供地手续后将完成消化任务181%;乌达区2022年消化任务23.08公顷,已完成消化批而未供土地23.4968公顷,完成年度任务102%。我市2022年度闲置土地处置任务13.33公顷,已消除疑似闲置土地状态22.5618公顷,完成年度任务169.26%。
下一步工作,一是落实项目供应一批。对于预期用地项目变化或缺少用地意向者原因造成的批而未供土地,由各区政府组织商务局、园区管委会、住建、发改、土储、自然资源等部门形成合力,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达成供地条件尽快供地。对于城市规划原因形成的批而未供土地,由各项目单位牵头,自然资源、发改部门配合,待空间规划批复后,依法办理供地手续;二是完善手续办理一批。对依法批准转用和征收的政府投资的城市公共道路、公园绿地、雨水污水排放管线、公共休憩广场等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以及不能按宗地单独供应的道路绿化带、安全隔离带和不能利用的边角地等,由区政府批准后直接向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核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三是查清情况核销一批。对因相关规划、政策调整、不具备供地条件的土地,符合条件的可由各区人民政府逐级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申请撤回用地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