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办理要件: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3、审批项目建议书的建设项目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需核准的建设项目提供建设项目列入相关规划或者产业政策的文件;
4、预审下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初步审查意见(原件);
5、标注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及勘测定界图;
6、建设项目不符合土地使用标准或国家和地方尚未颁布土地使用标准的建设项目需提供经评审论证的节地评价意见;
7、属于《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当提供规划修改方案;
8、涉及占用基本农田或占用耕地规模较大(线性工程100公顷以上,块状工程70公顷以上或占用耕地达到用地总面积50%以上,不包括水库类项目)的建设项目,需提供省级国资源管理部门组织的专家踏勘材料、论证意见及经过论证听证的基本农田补划方案;
9、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办理材料格式:纸质版和电子版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地点:乌海自然资源局405室
地址:海勃湾区机场路植物园对面
联系方式:0473-69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