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国土绿化和防沙治沙政策,编制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并执行自治区制定的相关地方标准和技术规程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林业和草原产业化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荒漠调查、动态监测与评价相关工作。综合管理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全市义务植树。指导植树造林、封山(沙)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实施荒漠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组织指导沙尘暴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承担防治荒漠化公约履约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和草原鼠虫病等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检疫和预测预警预报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建设和发展。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负责林木种子、草种监督检验工作。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
科长:王利芳
联系方式:0473-6992085(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