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民用测绘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负责乙及乙级以下测绘资质、资格的初审转报与信用管理工作。依据自治区测绘基准、测绘系统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拟定全市基础测绘规划、年度计划及重大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安全管理,负责地图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提供测绘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科长:薛培
联系方式:0473-6992077(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