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矿产资源规划,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按规定权限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做好压覆矿产资源相关工作。指导矿山储量动态管理。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
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全市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地质矿产勘查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科长:郝美晔
联系方式:0473-6992133(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