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全市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组织实施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工作。组织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自然资源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
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落实相关考核标准。承担报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估价成果的处置备案工作。
科长:李满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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