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乌海市委编办《关于乌海市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的批复》(乌机编办发〔2021〕33号)文件,乌海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受乌海市自然资源局委托行使法律法规赋予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执法职责,以乌海市自然资源局名义实行统一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