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乌海市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8月18日至2022年8月26日对矿山企业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4家矿山企业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已通过审查,同意执行,现予公告。
附件:4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评审名单
2022年9月20日
4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评审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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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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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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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西卓子山草原水泥集团总公司石灰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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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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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海勃湾区长宏石灰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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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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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海市李贵生石灰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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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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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蓝星玻璃有限责任公司矿山公司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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