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乌海市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5月19日对乌海市海勃湾区长虹沟等3个《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3个《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土地复垦方案》已通过审查,同意执行,现予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3个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土地复垦方案通过评审名单
3个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土地复垦方案通过评审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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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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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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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海勃湾区长虹沟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土地复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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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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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德晟骆驼山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土地复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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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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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万晨煤矿二号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土地复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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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