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市自然资源局委托乌海市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中心组织对乌海市海勃湾区长虹沟等3个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土地复垦方案开展评审工作。现将拟同意通过专家评审的3个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公示,欢迎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5月19日(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乌海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王 军 0473—6992027
附件:3个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土地复垦方案通过评审名单
3个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土地复垦方案通过评审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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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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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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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海勃湾区长虹沟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土地复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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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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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德晟骆驼山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土地复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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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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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万晨煤矿二号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土地复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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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