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度矿山地质环境 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和绿色矿山建设“双随机一公开”监督 检查的通知》(内国土资字[2021] 137号)(以下简称《通知》) 文件要求和《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 法(试行)》(国土资规[2015]6号)文件精神,乌达分局于2021年12月28日对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苏海图煤矿地质环境与年度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 企业已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方案
2. 企业编制的方案在有效期内
3. 企业已编制并提交年度治理计划
4. 企业已设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基金账户
5. 企业治理方案与矿山实际符合
6. 企业是按分期治理方案完成治理恢复工作量
7. 企业已开展边生产边治理
8. 企业已报送及评审矿山储量动态检测报告地
9. 企业矿区内部标识牌不完善不规范
10.企业面塌陷监测未实施。
乌海市自然资源局乌达分局按照检查结果对乌海市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苏海图煤矿不符合要求的地方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完成并提交整改报告。逾期不改正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
乌海市自然资源局乌达分局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