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林业和草原局,满洲里市自然资源局、二连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1﹞4号)和全区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推动中央层面及自治区范围内的林草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我局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9月13日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1﹞4号)和全区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推动中央层面及自治区范围内设定的林草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实施清单管理,分类推进改革
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对中央层面设定的林草领域15项及自治区范围内设定的林草领域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并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分类改革。对于直接取消审批的5项事项,不再办理相关许可;对于实行告知承诺的4项事项,要依法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许可条件,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后果,一次性告知企业;对于优化审批服务的9项事项,要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具体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方案附后。
二、 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认真落实放管结合、放管并重的要求,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杜绝监管真空。直接取消审批的,要继续依法实施监管;实行告知承诺的,要重点对企业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探索建立申请人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制度,采取差异化分级分类管理措施。充分运用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强监管数据共享。
三、 大力推进电子证照归集应用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加快制定完善林草领域电子证照有关标准、规范和样式,逐步推动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及时将林草领域行政许可等信息推送到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
四、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处室、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证照分离”改革摆在突出位置,各级林草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通知》要求和本实施方案确定的改革举措,加强政策培训和宣传解读,改造升级信息系统,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林草行业准营规则,不断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审批实施直接消审批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方案
2.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林草种子(林木良种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实施直接取消审批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方案
3.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林草种子(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单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实施直接取消审批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方案
4.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林草种子质量验机构资质考核实施直接取消审批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方案
5.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林业质检机构资质认定实施直接取消审批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方 案
6.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林草种子(普通)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实施实行告知承诺制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方案
7.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由国家林草局审批的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已制定人工繁育技术标准的物种)实施实行告知承诺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方案
8.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省级权限内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已制定技术标准和列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目录的物种)实行告知承诺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方案
9.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在国有林区开发森林旅游建设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方案
10.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林草种子(进出口)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实施优化审批服务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方案
11.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林草种子(林木良种籽粒、穗条等繁殖材料,主要草种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原种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实施优化审批服务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方案
12.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草种进出口审批实施优化审批服务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方案
13.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认定实施优化审批服务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方案
14.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实施优化审批服务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方案
15.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由国家林草局审批的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除已制定人工繁育技术标准的物种外)实施优化审批服务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方案
16.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省级权限内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除已制定技术标准和列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目录的物种外)实施优化审批服务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方案
17.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出售、购买、利用自治区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实施优化审批服务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方案
18.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出售、购买、利用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实施优化审批服务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