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乌海市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21日对海勃湾区1个包银高铁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海勃湾区1个包银高铁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已通过审查,同意执行,现予公告。
附件:海勃湾区1个包银高铁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通过评审名单
2023年3月22日
海勃湾区1个包银高铁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通过评审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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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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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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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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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勃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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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包银高铁—乌海市海勃湾区DK365至改DK366区段临时用地(1#拌合站补充临时用地)工程土地复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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