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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乌海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八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 发布时间:2022-07-07 | 【关闭】

  根据乌海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22日至2022年1月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乌海市自然资源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1月20日向中共乌海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等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整改组织领导。巡察情况反馈会后,市自然资源局党组立即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迅速部署并提出要求,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紧抓不放。针对反馈的具体问题,进行了细化分解,局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带头抓好自身整改,按照分工抓好班子成员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并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查,问责问效,确保整改落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全程跟踪督导。及时以党组会的形式定期调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班子成员严格对照问题层层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整改落实工作,思想认识集中统一到局党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巡察整改精神上来,层层传递压力,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 

  (三)注重总结经验,建立管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发展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努力使市自然资源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完成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不到位,在推动乌海高质量发展要素上存在短板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效果不明显。 

  (1)关于党组对上级决策部署传达学习认识不足,深入调研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制定《2022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关于自然资源领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重要会议精神纳入学习内容。及时学习了全国两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等内容。二是改变形式单一的学习方式,坚持线上线下、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多种学习形式,坚持关键少数带头学、支部覆盖全员学、用好平台创新学的模式,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3月11日下午,市自然资源局承办市直机关共享讲堂,以腾讯会议的形式开展了乌海鸟类识别专题讲座。 

  (2)关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存在“批量”学习文件的问题。 

  整改进展: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合理安排时间、精选学习内容、突出学习主题、注重学习效果,切实把中心组学习由“软任务”转化成“硬约束”。今年以来每月按时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突出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两会”精神等学习主题。 

  (3)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有差距,‘应付式’学习现象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提高对理论武装头脑的紧迫性认识,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强化学习效果。二是严格按照学习计划开展学习,指定专人做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记录。三是加强学习情况督查通报,定期通报“学习强国”平台使用情况。 

  2.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重点工作任务不到位,推进不力。 

  (1)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抓好乌海及周边地区等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行动迟缓的问题。 

  整改进展: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抓好乌海及周边地区等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调度,加快推进《乌海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明确的工作任务,方案中市自然资源局牵头的19项任务已全部完成。下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查工作,坚持标本兼治,防止整改问题反弹。 

  (2)关于推进《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和《乌海市绿色矿山建设规划》用力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和《乌海市绿色矿山建设规划》,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全市绿色矿山建设提质增效。加快推进了5家绿色矿山组卷申报工作,目前,已全部上报自治区,待自治区审核同意后纳入自治区绿色矿山名录。 

  3.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表现不充分,发挥集体领导有差距。 

  (1)关于党组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对照《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进一步明确议事范围,对涉及“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热点问题的决策事项,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议事规则进行集体研究讨论,统筹安排部署,落实科学民主决策。二是切实提高公文办理的规范化水平。拟于2022上半年举办2期公文和写作培训,对机关干部职工进行全员培训。 

  (2)关于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一罚了之”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执法监察日常巡查和动态巡查工作力度,变事后管理为事前预防,发现违法行为立即制止。二是以卫片执法检查、全区违法用地专项行动等专项工作为契机,对未查处到位的案件进行全面清理,持续增强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威慑力,有效遏制土地矿产违法行为发生。三是在执法工作中加强法规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党内民主走形式。 

  (1)关于使用微信群召开党组会议的问题。 

  整改进展:对市局机关现有9个工作微信群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对局属各单位微信群加强监管,明确不必要的工作群全部解散,原则上一个部门只保留1个工作群,并实行群主负责制。 

  (2)关于党组凝聚力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强调了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其他形式代替,根据依法、民主、科学决策的基本程序,严格按照程序推进,规范党组运作,激发党组凝聚力。 

  (3)关于党的领导弱化的问题。 

  整改进展: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以及有关会纪会风制度,明确了重大事项范围、决策程序及要求,加深对民主集中制的认识,规范议事决策会议议程。 

  (4)关于“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认真学习“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在工作中严格落实,把推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制度执行保障机制,从制度上保证最大限度地发挥班子成员的集体智慧和力量。 

  5.推动机构改革不彻底,巩固成果有短板。 

  (1)关于推进机构、职能、人员全面融合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加强全系统人员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交流等,提升业务水平。通过组织系统内理论学习、相关的业务培训及业务交流等,使全系统人员进一步了解和熟悉相关的业务内容和工作流程,切实提升系统内人员的业务水平,培养复合型人才。二是加大系统内干部轮岗交流力度。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分局、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参加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第一期“干部大讲堂”等培训活动,同时加强政治方面与业务方面的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提升业务水平。 

  (2)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目前“多规合一、一张蓝图”数据系统已建成使用。今后涉及该类项目合同,严格按照程序,安排专人时刻盯办实施。紧盯市政府早日取得批复,积极协调市财政局及时拨付资金,对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时完成招投标。承建单位中标后,及时与承建单位签订合同。 

  6.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落实责任制不到位。 

  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落实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要点。及时召开全市自然资源系统2022年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2022年重点工作,重点对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进行了部署推进,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2022年党建要点中。二是重新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并提交党组会研究,待完善后印发。三是开展意识形态理论测试。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局属各支部党员近180多人参加了测试。测试内容涵盖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等内容。通过测试,加深了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应知应会知识的学习和了解,强化了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理解和认识。四是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摆放《一图读懂开展意识形态工作重点》宣传栏。宣传栏中重点就意识形态工作的主要任务、两个行动、三个纳入、四大责任、十大情形、十一类阵地等进行明确。五是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以各支部为阵地的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网格队伍,并对各支部活动阵地、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开展专项排查,已完成市城市规划展览馆的阵地报备。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欠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风险隐患 

  1.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不彻底,调查研究应付了事。 

  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不彻底,调查研究应付了事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要求局党组班子成员每年牵头开展一次重大问题调研,将调查研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工作实际确定一项综合或专题调研课题,进行专门研究和安排部署。下一步将调研成果汇编成册。二是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到的3篇质量不高的调研报告要求相关人员重新撰写。 

  2.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主动性不强。 

  (1)关于单位官网便民服务栏目停摆的问题。 

  整改进展:加强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细化责任分工,实行“由分管领导亲自负责、专门人员具体操作”的机制,将网站的具体工作落实到人,指派专人对网页进行了页面更新和内容充实,确保网站高效运行。 

  (2)关于便民服务不主动、效率低,“12345市民服务热线”平台回复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对于市局账号中的“12345市民服务热线”案件逐一核实,积极处理,将遗留的2件咨询件全部处理完成。对热线反映的新问题及时转交相关科室部门,逐件盯办,在办结时限内办结。对于各分局答复热线问题情况,要求各分局每月25日前上报“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理情况,定期督办,确保市民反映的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3.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不坚决。 

  (1)关于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结合党支部调整实际,逐步捋顺各分工会。同时就各分工会资金使用程序及审核材料进行规范。二是为进一步丰富工会干部的业务知识储备,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机关工会组织开展了《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专题学习,征订《工会会计制度讲解》辅导书籍,以借阅的形式,组织大家自学。 

  (2)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进一步加强专项经费管理,规范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严格按照专项经费使用规定支出经费,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3)关于干部监督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以及《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职务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乌海党组字〔2015〕7号)文件要求,通过市委组织部2022年3月开展的全市公职人员涉企事项登记报告工作,清理和规范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组织违规兼职的情况,并对1名党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4)关于超标乘坐交通工具,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对违规报销车费进行追缴,已通知报销人并退回多报销车票费。下一步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对违规、超标的票据严格把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4.资金管理、工程项目款支付及执法监督存在违规行为。 

  (1)关于土地竞买保证金利息未按要求及时上缴财政的问题。 

  整改进展:需上缴土地竞买保证金利息已上缴市财政局。下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的管理,确保应缴尽缴。 

  (2)关于行政执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制定了《乌海市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乌海市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乌海市自然资源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定期将办结的案件在自然资源系统门户网站进行公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监督办法》,将符合重大行政处罚报送范围的案件进行及时报送备案;加强对各大队的行政执法监督,保证执法程序合法,采取不定期抽查、年底案卷评审等方式,重点审查审理记录、集体会审无签字等问题。三是执法支队补充购置部分执法记录仪,用于执法人员全过程记录。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不用力,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欠缺 

  1.基层组织生活不严肃。 

  关于部分党员干部长期不参加党内政治生活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结合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完成涉改支部调整后续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党支部设置。二是各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重新对各支部智慧党建网上纪实工作进行部署和培训。按照已建立各支部会议、学习、活动等组织生活台账,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季度督查通报机制。邀请市委直属机关工委为我系统党务干部有针对性开展了党建实务操作培训。三是认真开展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严格执行机关党委会前审核会后督查及分管领导到会点评机制。各支部围绕组织生活会的主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对照检查和党性分析,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体现了高标准、严要求。 

  2.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 

  (1)关于未严格落实讲党课制度的问题。 

  整改进展: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拓展党课主题、党课内容。领导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制定讲党课计划,丰富党课形式,邀请专家深入讲、先进典型实例讲、普通党员谈感想相结合,把真理讲精彩、把理论讲生动;在讲好党的理论的同时,坚持与传承红色基因相结合、与提升干事创业精气神相结合、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使党课落地生根。 

  (2)关于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在严格执行“规定动作”的同时,创新做好“自选动作”。定期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月24日组织党员干部130人参观乌海市全面从严治党警示教育基地,领悟全面从严治党历程,接受纪律规矩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努力让主题党日活动开展的既严格又富有特色。邀请市委直属机关工委为我系统党务干部有针对性开展了党建实务操作培训。下一步,指导各支部以主题党日活动为载体,与相关科室、部门联动,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 

  3.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不够到位。 

  (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每半年定期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向市纪委汇报。及时听取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并部署2022年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组总体部署。党组书记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逢会必讲党风廉政建设。三是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实行分级负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解到每个党组成员,着力强化各科室、分局、事业单位的廉政责任,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将责任层层分解,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将于近期签完。 

  (2)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停留在表面,执行和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对廉政风险点查找不深不实的进行重新填报。按部门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推进防控措施有效落实,及时检验防控效果。二是督促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认真落实好主体责任,抓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时刻保持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充分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纠正。四是加强作风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如参观廉政教育中心、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文件等,特别要抓好节日期间的作风建设。 

  (3)关于党组对以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适时通报自然资源系统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例,组织全体党员到市警示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学习,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底线思维入脑入心,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从中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为戒,尚检戒奢,时刻绷紧纪法之弦,以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标杆”,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思想道德修养。二是持续开展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对2019年以来党纪政务处分情况进行了通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筑牢思想防线。同时,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深化以案促改,举一反三,力求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三是组织各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增强工作人员廉洁从业意识。印发了《关于开展党纪法规教育的通知》,要求党员和全体工作人员要常怀敬畏之心、常怀腐败之害、常筑防腐之堤,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四是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和制度漏洞,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补齐短板、堵塞漏洞,着力形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钱、管事的长效机制。 

  4.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 

  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乌海市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进行干部选拔和任用,完成了干部选拔任用档案整理归档,对未进行任职谈话人员计划由分管领导逐个补充谈话。二是加强人事科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和业务交流,熟悉人事工作相关业务知识。 

  5.干部队伍培养缺乏长远规划,未形成梯次。 

  关于干部队伍培养缺乏长远规划,未形成梯次的问题。 

  整改进展:按照《中共乌海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和自治区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海党组字〔2020〕15号)要求,制定干部培养长远规划。印发了《乌海市自然资源局干部队伍建设规划(2022年—2027年)》。 

  三、整改后续工作及长效机制建设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市自然资源局针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对号入座、立行立改,逐条逐项进行销号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成效还只是阶段性的,距离市委第一巡察组提出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将在前一阶段整改工作的基础上,持续深入推进整改,以扎扎实实的整改促使自然资源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一)进一步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持续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治巡视巡察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在内蒙古考察调研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切实担负起党组主体责任和班子“一岗双责”,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进一步持续深入抓好整改。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持续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既要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又要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拓展和转化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推动的整改事项,要常抓不懈、持续用力,做到久久为功、善作善成,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到位,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按期、全面、彻底整改到位,让整改实际成效推动自然资源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效果导向,坚持举一反三、抓常抓长,将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自然资源持续健康发展的新动能。把整改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持续完善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整改与干部教育结合起来,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自然资源干部队伍,全面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为全市绿色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 

  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联系电话:0473—6992016;联系地址:海勃湾区机场路植物园西门对面;电子邮箱:1181835360@qq.com 。 

 

 

                                      中共乌海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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