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乌海市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2月10日对3家道路施工企业编制的《土地复垦的方案》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公示期间无异议,3家道路施工企业编制的《土地复垦方案》已通过审查,同意执行,现予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3家道路工程《土地复垦方案》名单。
3家道路工程《土地复垦方案》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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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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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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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S217线海勃湾绕城段及连接线工程土地复垦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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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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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西环路道路工程项目土地复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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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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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经二路道路工程项目土地复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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