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自然资发〔2020〕136号
各分局、局属事业单位、各科室:
按照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开展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要求,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91号)规定和市司法局《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涉及煤炭资源领域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市局决定废止《采矿权市场出让运行工作制度》(乌海国土资﹝2016﹞394号)等6件涉及煤炭资源领域规范性文件。
废止的6件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各分局、各部门和单位不得继续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附件:废止涉及煤炭资源领域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0年6月15日
废止涉及煤炭资源领域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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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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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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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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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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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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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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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国土资字﹝2003﹞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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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煤炭企业申请扩井田范围及增层位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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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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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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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国土资字﹝2004﹞1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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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国土资源关于煤矿增扩范围未办理采矿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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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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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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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案卷号1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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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采矿审批登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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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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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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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国土资﹝2015﹞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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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全市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储量、“三率”管理和要求矿山企业备案“三率”指标制定及执行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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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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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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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国土资发(2016)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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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煤矿矿区排土场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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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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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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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国土资﹝2016﹞3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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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采矿权市场出让运行工作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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