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9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发〔2017〕22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财非税规【2017】24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委托内蒙古科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开展我市建筑用砂、石料、砖瓦用粘土3个矿种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制度项目,现将评估测算报告乌海市建筑用砂、石、砖瓦用粘土基准价建议表进行公式。
矿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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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可采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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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价测算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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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用石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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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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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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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用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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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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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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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瓦用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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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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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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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式截止时间为9月12日。公式期内社会公众对公式的评估测算成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电话:0473-6992083,或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自然资源局(以公示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单位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机场路植物园西门对面乌海市自然资源局
乌海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