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登记,现继承申请人为邢爱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公告期为60天,将于2024年7月23起至2024年11月1日止,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递交地址:乌达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473-3666067
拟登记不动产权利情况:
原权利人:邢四罗
不动产证号:
不动产坐落:乌海市乌达区爱民街北四街坊幸福佳苑小区30号楼2单元201室
不动产面积:87.70㎡;
用途:住宅
乌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乌达分中心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