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登记,现继承申请人为贾保如,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将于2023年06月07日起至2023年06月28日止,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申请人贾保如口述被继承人王桂玲共生育一个儿子,儿子为:贾保如。现予公告,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将于2023年06月07日起至2023年06月28日止,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递交地址:海南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473-6158399
拟登记不动产权利情况:
原权利人:王桂玲
不动产坐落:乌海市海南区东风东街南经六路东幸福小区18号楼5单元101室
产权面积:88.49㎡;
用途:住宅。
乌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海南分中心
2023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