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解读政策,打通基层执行堵点。核查组严格对照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农牧厅印发的内自然资字〔2024〕402号、〔2025〕81号文件要求,结合设施农用地正面管理清单,逐宗向基层工作人员和用地主体讲解设施农用地备案范围、判定标准及管理要求。明确养殖类项目严格控制占用耕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水源地保护区及河道管理范围的项目,须同步征求生态环境、水务部门意见。针对农区居民房前屋后临时性种植养殖设施,坚持简化程序、便民利民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实行简易备案和台账式管理,切实解决基层政策理解不深、执行标准不一的问题。
坚持分类施策,破解整改处置难点。核查组坚持问题导向,逐宗核实图斑现状、用地性质及违规情形,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分类处置”的原则,针对性制定整改方案。对改变原备案用途、配套设施超出标准的图斑,督促相关主体限期整改,恢复农业生产功能;对违法违规建设、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及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图斑,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私搭乱建设施,依法明确处置程序,限期完成清理整治。通过逐宗厘清整改路径、明确整改要求,有效破解了“怎么改、谁来改”的处置难题。
强化现场办公,压实整改工作责任。本次核查采取“现场踏勘、当面核实、即时研判”的工作方式,海勃湾区政府相关领导全程参与,实地掌握问题图斑真实情况,现场会商整改方向。区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照自治区2026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改的时限要求,加快推动整改,进一步规范辖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
下一步,乌海市自然资源局将持续跟进设施农用地问题整改工作,加强对各区的业务指导和督导检查,推动建立设施农用地常态化监管机制。同时,进一步规范设施农用地备案、审批、监管全流程管理,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合理用地需求,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全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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