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及《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等相关要求,企业组织专家对《乌海市天裕工贸有限公司固废综合利用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进行了评审,海南区自然资源局对其合规性进行审查,目前该报告书已通过审查,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21日(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乌海市自然资源局海南分局土地利用股-6977506或矿权管理综合股-6976009联系。
附件:《乌海市天裕工贸有限公司固废综合利用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评审表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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