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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乌海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013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04日 作者:信息发布 来源:自然资源 浏览次数:

周继珣委员:

      《关于在乌海湖建立候鸟保护区,推动生态旅游与民族团结进步协同发展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科学规划保护区体系,筑牢生态保护屏障方面

  一是建设智能感知体系平台。2023年开始我单位依托本地现有基础设施、铁塔网络等资源,安装监控40余套,湿地、保护区及候鸟停歇地等重点区域监测覆盖率达90%。初步搭建成1平台、2个系统的智慧体系框架,构建远程视频、无人机巡查、地面调度“天地人”一体化自然保护地巡护体系,部署无人机机巢2座,推动巡护模式由人工巡护向自动巡护、智能监测转型,实现无人机自动巡航、数据采集与智能分析,管理方式由被动处置向主动预警转变。

  二是野生动物感知监测已经初见成效。为14只迁徙至乌海湖的红嘴鸥佩戴轻量化背负式卫星追踪器,通过平台实时获取迁徙路线、停歇地点及停留时间等数据,印证乌海作为候鸟迁飞“关键驿站”的重要地位。

  三是依托智慧林草综合管护平台,安装人工智能AI鸟类智能识别软件,通过前端设备可在同一时间不同点位分辨出鸟的数量和种类,为我市鸟类的迁徙数量和种类提供依据,通过统计,我市今年迁徙数量达到10万余只。同时,在龙游湾湿地公园布设仿生伪装鸟窝,为鸟类营造安全、适宜的栖息繁殖环境,有效吸引鸟类前来筑巢、繁育后代,为长期开展鸟类监测、科研观察与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四是2025年秋季以来,我局主动对接自治区林草及鸟类监测专家,提前沟通技术方案、明确监测标准、开展现场指导与人员培训,全面夯实技术支撑。在专家全程协助下,顺利完成2025年秋季、2026年春季以及2026年1月全国同步水鸟监测工作,有效提升监测数据的规范性、准确性与专业性,为全市候鸟保护提供了可靠依据。

  二、深化文旅融合发展,释放生态经济价值方面

  一是深耕候鸟生态资源,常态化办好观鸟品牌活动。依托鸟海地处候鸟迁徙重要节点、候鸟种群数量丰富的生态禀赋,已连续举办乌海观鸟嘉年华系列活动,并同步联动乌海湖游船启航仪式,设置游船观鸟、专业观鸟赛事、生态摄影展、科普知识讲座等多元环节,打造“生态观鸟+湖上休闲”特色体验场景,以“生态+文旅”模式持续擦亮“沙漠看海·中国乌海”城市名片,有效聚集人气流量、提升候鸟生态资源知名度,与提案中打造观鸟文旅、做活候鸟资源的思路高度契合。

  二是推进文创IP开发,延伸候鸟文旅产业链条。立足本地候鸟特色资源,已围绕红嘴鸥标志性鸟类形象,自主设计开发系列文创产品,打造专属文旅IP,同步布局文创展示、售卖相关业态,借鉴先进地区文创开发运营经验,以候鸟元素丰富文旅产品供给、提升文旅消费附加值,切实把优质生态资源转化为文旅发展优势,落实提案中挖掘生态价值、开发特色文创的相关建议。

  三是深化农文体旅商融合,丰富生态文旅产品供给。以候鸟观鸟经济为切入点,串联龙游湾国家湿地公园、乌海湖沿线等优质生态文旅资源,整合游船观光、生态研学、休闲体验等业态,持续完善配套服务设施,逐步打造四季可游、全时体验的生态旅游线路,推动生态流量向文旅留量、经济增量转化。

  三、促进各族群众共建共享,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

  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世界地球日、5.12林草生物灾害防控宣传周等节点,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24次,覆盖社区、公园等场所;利用公交广告,在城区7处人流密集区域及100辆公交车设置生态课堂,宣传保护野生动植物;开展林草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农区、进家庭”活动,大力宣传生态保护的法律法规;联合乌海融媒,制作13期林草生态保护短视频,通过微信、抖音视频号发布,累计播放量8.93万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我局将继续完善智能感知体系建设,逐步构建可感知、可互联、可管理、可分析的大数据平台,改进和提升自然保护区资源管护、科研监测、防灾减灾等方面能力,以智慧化管理方式开展自然保护地范围内湿地生态监测,野生动物种类、种群、数量、栖息地监测等工作。

  二是计划选取具有代表性的灰鹤个体,安装10台卫星追踪设备,持续获取全年精准定位数据。通过轨迹分析,系统掌握灰鹤迁徙路线、停歇地、越冬区及迁徙节律,明确我市在黄河流域候鸟迁徙通道中的关键节点功能与生态定位,为候鸟保护、湿地管理提供科学支撑。

  三是进一步联动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生态局等相关部门,统筹推进候鸟栖息地系统性保护、监测设施提质升级、观鸟业态扩容提质、候鸟文创IP深耕运营等工作,持续放大乌海湖候鸟生态品牌效应,实现生态保护、文旅发展、民生共享、民族交融多方共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签发人:辛虹

  联系人:甄春霞

  电话:0473-6992031

乌海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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