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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自然资源局对市十届人大七次会议第YAJYH-202601-0006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04日 作者:信息发布 来源:自然资源 浏览次数:

梅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逐步推行“交房即交证”制度破解“办证难”问题的建议》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不动产登记、房地产市场规范管理以及民生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与监督。结合我市现有政策文件、工作推进实际情况,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全市“办证难”治理及“交房即交证”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市始终坚守“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将化解房地产办证难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推行交房即交证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保障群众切身利益、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重点民生工作。按照国家、自治区工作部署,我市分阶段、分批次开展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整治,同步出台专项工作方案,试点并逐步推广“交房即交证”模式,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多轮施策,系统化解历史遗留“办证难”存量问题

  自2017年起,我市先后印发《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留问题加快推动房屋不动产权属登记的实施意见》(乌海政发〔2017〕88号)、《关于2019年解决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遗留问题的通知》(乌党办字〔2019〕43号)、《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房屋所有权证书历史遗留问题不动产分户登记工作的通知》(乌海政发〔2021〕18号)等系列文件,按照尊重历史、费证分离、以函代证、先易后难原则,分类处置不同时期遗留问题。

  1. 2017—2023年:集中整治2016年10月前交付项目,全市共梳理148个小区、93414户,目前已完成全部小区首次登记,分户登记完成83540户,分户率达89.4%,剩余未办理户数主要为群众无办证意愿。

  2. 2024年:印发《乌海市开展群众住宅办证难问题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乌海政办字〔2024〕26号),针对2016年10月以后交付项目开展专项攻坚,全面摸排357个住宅小区,确定67个“办证难”小区、33017户,现已完成全部小区首次登记,分户登记24538户,分户率74.3%。

  3. 2025年:成立市级专项工作专班,聚焦“办证难、过户难”叠加问题,排查出17个问题小区、7241套房屋。按照“先易后难、先市内后市外”原则分四批次推进化解。现已全部解决,扫清了群众办证障碍。

  工作中,我市全面推行一房一策、委托代办模式,对开发企业欠缴土地出让金、税费、配套费,项目未完成规划、消防、人防验收,房屋抵押、查封、一房多卖等问题分类处置,实行办证与追缴企业欠费相分离,依法依规保障无过错购房群众正常办理不动产登记。针对开发企业灭失、失联等特殊情形,由属地政府指定机构代为办理登记,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建章立制,稳步推进“交房即交证”改革落地

  2022年6月,我局联合市住建局印发《关于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作方案(试行)》(乌海自然资发〔2022〕154号),正式在全市启动“交房即交证”试点工作,明确试点范围、四阶段工作任务、部门职责及保障措施。市本级、海勃湾区率先选取项目开展试点,乌达区、海南区分步跟进。

  方案对前期手续、竣工验收、交房筹备、不动产登记全流程作出规范:严格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核,推行预售合同网签备案与预告登记协同办理;深化“多测合一”改革,实现测绘成果跨部门共享;优化联合验收流程,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前介入开展现场核查;交房前督促企业提前告知群众办证材料、税费标准,税务、登记部门开设专窗、绿色通道,确保交房当日同步交付不动产权证书。

  截至目前,我市自2021年末全面启动改革以来,已有10个新建楼盘实现“交房即交证”,5宗建设用地落实“交地即交证”,累计惠及群众4700余户,新模式得到群众普遍认可。

  (三)优化服务,着力破解基层治理衍生难题

  针对您提出的“办证难引发房产交易、子女入学、邻里纠纷等基层治理问题”,我局持续推进流程再造、数据共享和服务升级:

  一是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整合不动产转移、抵押、缴税、信息核查等业务,群众“进一扇窗、交一套材料、办多项业务”,彻底打破部门壁垒。

  二是大幅压缩办事时限,不动产首次登记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一般登记压缩至1—3个工作日,抵押登记压缩至0.5个工作日,简易业务实现即时办结。

  三是加快数字化转型,推广电子证照、电子合同、网上办税、线上登记,下一步将联合住建部门推行网签即预告登记,从源头防范“一房多卖”,减少产权纠纷,助力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同时,我局针对历史遗留项目开设专属绿色通道,推行延时服务、周末专场受理,增设商品房涉税专窗,持续提升办事便利度,有效减少因产权不明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

  二、针对提案所提意见建议的落实举措

  结合您提出的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构建三方责任体系、强化项目全流程监管、完善行业诚信机制四项建议,我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逐项细化落实,健全长效管理体系,从源头遏制新增“办证难”问题。

  (一)健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

  由行政审批牵头,统筹自然资源、住建、税务、城管执法、金融监管、司法等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动调度机制。严格落实“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要求,依托全市政务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多测合一”信息平台,全面实现数据互通共享,杜绝材料重复提交。持续压缩不动产登记全流程办理时限,统一办事标准、规范业务流程,形成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高效运转的工作格局,持续优化房地产领域政务服务。

  (二)构建三方权责体系,夯实办证工作长效基础

  进一步厘清政府监管、企业主体、购房者配合三方责任边界:压实各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常态化开展项目巡查、手续核查;严格落实房地产开发企业主体责任,明确企业在竣工备案、税费缴纳、权属登记、资料移交等方面的法定义务;引导购房人按要求及时提交材料、缴纳税费,主动配合完成登记手续。通过权责明晰、闭环管理,构建商品房不动产登记良性运行机制。

  (三)强化项目全流程监管,严把“交房即交证”准入关口

  将监管贯穿房地产项目立项、规划、施工、预售、验收、交付全过程。在规划许可环节,严格落实“图证一致”要求;在预售环节,从严审查用地、规划、施工许可、项目投资进度等硬性条件;在建设环节,加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资金使用、合同履约监管;在竣工验收环节,统筹规划、消防、人防等专项验收,确保项目手续齐全、权属清晰。从前端管控风险,保障新建项目全部达到“交房即交证”硬性标准,坚决杜绝新增“办证难”问题。

  (四)完善行业信用监管与联合惩戒机制

  将“交房即交证”落实情况、不动产登记履约情况、违规建设、欠缴税费、拒不配合办证等行为,全面纳入房地产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对积极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交房即交证”要求的企业,在资质动态核查、信贷支持、项目审批等方面予以正向激励;对恶意拖延办证、损害群众权益的企业,记入不良信用档案,依法实施联合惩戒,限制其项目开发、招投标、融资贷款等经营活动。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各类媒体解读“交房即交证”及不动产登记相关政策,引导企业依法经营、群众主动参与,营造良好市场氛围。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强化源头管控。持续加大房地产开发项目全过程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查漏补缺,紧盯预售、建设、验收等关键环节,坚决从源头防范新增“办证难”问题。

  二是“交房即交证”全覆盖。全市所有新建商品房项目全部实行“交房即交证”,实现新建项目全覆盖、常态化运行。持续完善配套制度,细化操作流程,让“交房即交证”成为房地产行业标配。

  三是提升服务质效。持续深化数字化改革,拓展线上办事渠道,丰富电子证照、网签登记应用场景,不断压缩办理时限、简化办事流程,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安全的不动产登记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房地产市场管理和民生事业发展提出的宝贵意见。我局将以此次提案办理为契机,补齐工作短板、压实工作责任,全力以赴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和“交房即交证”制度落地见效,切实保障群众住房产权合法权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基层治理水平提升。

  恳请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分管领导:辛  虹

  联 系 人:刘鹏飞

  联系电话:6992051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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