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法〉实施过渡期内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2043号)等有关要求,市自然资源局于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24日对《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公乌素煤矿三号井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公乌素煤矿三号井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已通过审查,同意执行,现予公告。
2026年7月27日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