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及《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等相关要求,海南区自然资源局委托乌海市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中心组织对海南区2处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开展了评审工作。现将拟同意通过专家评审的海南区2处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公示,欢迎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7月16日(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乌海市自然资源局海南分局矿权管理综合股-6976009联系。
附件:1.《乌海市天裕工贸有限公司煤矿(改建项目)水平延深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表及评审专家签字表
2.《新建G1816荣乌高速公路乌海至玛沁联络线乌海巴音陶亥至石嘴山惠农段K10至K12区段临时用地(水稳沥青站)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表及评审专家签字表
天裕工贸水平延深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意见.pdf
G1816荣乌高速K10至K12用地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pdf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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