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法〉实施过渡期内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2043号)等有关要求,市自然资源局于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5月29日对《乌海市乌化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一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乌海市乌化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一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已通过审查,同意执行,现予公告。
202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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